执法过错挂钩奖惩 长沙工商推出行政执法监督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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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14:18 红网 |
红网长沙8月9日讯(记者欣悦)行政许可法已经实施1个月了,如何让行政许可法落实到位,监督机制必不可少。今天,长沙市工商局出台了《长沙市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执法监督工作规则》,为杜绝工商部门行政执法出现偏差加设了一道保险。 据了解,规则规定行政许可监督的主要范围是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宣传贯彻情况;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依据《行政许可法》制定的各项制度、行政许可决定、监督检查记录、行政处罚的内容及对外公示或者供公众查阅的情况;执法人员按照法定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和执法人员按照法定职责实施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情况。 为了使行政许可法实施到位,长沙市工商局将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制度、执法检查制度、行政申诉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处理国家赔偿制度。其中,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界定行政许可执法职责,科学设置行政许可执法岗位,规范行政许可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将执法绩效与过错和奖惩挂钩。 今后,在长沙工商部门将多一种内部文书——《行政执法纠正决定书》,执法中违法、不当或不作为的工商部门都将收到上级或者同级工商机关发来的《行政执法纠正决定书》。被监督部门收到后,必须在10日内将结果报告执法监督部门。而在执法监督中发现执法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冯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