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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碰撞:由着孩子在校外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0:30 人民网

  新闻点击:华商报:挡不住的“风情” 大学生租房禁令短期难见效 (作者: 王国强)

  日前,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校外租房的高校学生搬回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极少数确需租房者要经本人和家长签字报学校备案。记者近日了解发现,西安大学生校外租房已成“气候”,短时间内要彻底改变可能性并不大。

  在外租房学生并不情愿搬回学校,尤其目前校外租房者以情侣为主,这些人觉得始终需要属于他们自己的空间。“学校不可能管得太严,就算现在一定要回宿舍,过段时间肯定还是要出来住。”个人租房者也不愿搬回去,有人表示过惯了相对独立清静的生活,在宿舍跟几个同学一起住会很不舒服。评说链接: (作者:李克杰)

  学校是一个公共机构,是公务法人,既不同于民法上的私法人,也不同于公法上的机关法人和公法社团。作为公务法人的学校与它的利用者学生之间存在的公法关系被称为“特殊权力关系”,这是学生与学校之间因特殊的义务而形成的权力服从关系。

  大学生校外租房问题属于学校特别权力关系范畴。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则,包括为了便于管理和加强安全而禁止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 (作者:徐继响)

  一些出租房在安全、治安、卫生等方面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但这并不能成为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的充分理由。一些学生宿舍也并非完美无缺,学生宿舍里发生的偷盗甚至刑事案件也是时有耳闻,但我们并没有因此禁止大学生住宿舍。

  对大学生在校外租房这样的事,宜疏不宜堵———学校可以要求有租房意向的同学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班主任或辅导员则应详细告知租房的利弊及应注意的问题。至于住学生宿舍还是去校外租房,还是让学生们自己决定的好。

  大学生在外租房是会产生一些弊端,一是校方在管理上面临很大的困难,二是学生要面临来自社会的种种不确定因素。

  学校要敢于同校外出租屋主展开竞争,从提高学生宿舍软硬件设施、丰富宿舍文化生活入手,提高学校集体生活对大学生的吸引力,让学生觉得在学校宿舍里既能安静学习又能充分休息,既能享受集体快乐又不失自由,从而“乐不思‘租’”。编辑留言:

  几年前,大学生校外租房同居就引起了关注,近日,教育部又下发通知禁止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有的地方还规定屡教不改者要开除。这种规定妥当吗?疏导会更有效吗?如果您的孩子在校外租房,您将是什么态度?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或将评论稿件寄至观点频道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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