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学术腐败关键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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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0:48 新京报 |
8月5日《新京报》发表了《“黄宗英抄袭事件”凸显学术评价之弊》的社论。笔者赞同社论关于“学术评价机制和体系的不完善,才是学术腐败现象滋生的关键所在”的观点,但对社论“提高同行专家评价的地位”的解决之道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仅靠“专家评价”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假设,任何人(包括专家)都有趋利避害和动机和投机取巧的倾向,人是靠不住的,关键得靠制度。 基于此,笔者认为,为了消除学术腐败滋生的温床,当前迫切需要建构防范学术腐败的制度性网络,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制度,必须打破目前评价标准上简单量化的做法,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要求重构教师评价标准,不仅对自然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采用不同的标准,而且对各具体学科也要根据自身特点明确相应的标准(由于篇幅所限,加之问题复杂,在此不再详述);二是建立专门的学术监察监督制度,尤其是各科研院所、高校应当建立专门的监察机构,条件成熟时还可以建立全国联网的统一的监督网络,同时完善相关学术举报制度,建立相应的学术举报激励机制,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三是要建立严厉的学术惩戒制度,任何制度如果缺乏相应的责任条款都不会有生命力,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和处理,其实,目前学术界的腐败风之所以愈演愈烈,在很大程度上就与惩戒制度的缺失有关。 在目前,可以说,这三项制度还处于空白状态,即使有个别学校制定得相关规范,但科学性、合理性还有许多值得质疑的地方。实践证明,执行效果也不甚理想,就以北京大学为例,尽管早已就有相关的学术道德规范,结果怎样,学术腐败并未因此杜绝。 而一旦建立了完善的、立体化的防范学术腐败的制度网络,充分发挥制度对人的观念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则不仅可以有效消除学术腐败,还可以从根本上重塑学术道德规范,进而维护作为社会文明和良知守望者的学术界的纯洁。 王敏(北京教师)责任编辑:王亚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