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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掮客”与“新剪刀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2:20 红网

  数亿靠土地生存的农民,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辛勤劳作,许多连温饱都显不足,咋会生出“土地掮客”来呢?但是,依然是这些土地,那些“土地掮客”们却能鼓捣出惊人的暴利来。据《河南日报》8月6日报道,一些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的幌子掩饰下,其土地出让金收入竟占到其当地财政收入的一半,有的作为预算外收入甚至超过同级同期的财政收入。而这些收入恰恰变成了其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和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主要资金来源。不规范的土地交易行为,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把其当作预算外收入搞“体外循环”,更引发了国家土地收益的大量流失。

  的确,借“地”生财,是时下许多地方财政走出“赤字”困境的撒手锏,仅仅凭借“低进高出”的敛财手段,就使许多“土地掮客”赚了个盆溢钵满。来自浙江省的一项调查表明,若征地成本价是100%,其收益分配格局为:地方政府占二至三成,企业占四至五成,村级组织占近三成,农民仅占5%至10%。而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大部分被中间商或地方政府所获取。可是,对那些失地农民而言,却又实实在在地遭遇了一回变相的“新剪刀差”的盘剥。尤其是中间商获取的那份暴利中,又含有某些地方官员多少“个人份额”,恐怕也很值得认真的考究和查验。

  其实,在现实的土地交易过程中,这些个“土地掮客”的面目很是繁杂,有的直接以地方政府或权力部门的面目出现,其中甚至不乏利用各种土地类型或政策之间的差价大赚其财,以缓解地方或部门财力不足之窘况的;有的则以房地产开发商的角色介入,他们通过种种手段使得握有审批权的官员大搞“权力寻租”,然后再在私下里跟这些官员分取炒地得来的暴利。这些“土地掮客”正是采取用计划经济的办法低价征地,然后再用市场经济的办法高价出手,其间形成的滚滚红利,是导致“土地掮客”生存的“策源地”,同时也客观上形成了多占地多得益的不良运作机制。而在土地“盈利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炒作土地的“收益”落在各类“土地掮客”兜里越多,失地农民或原土地拥有者得到的补偿也就越少。

  回顾每一轮“圈地热”兴起的诱因,几乎都是地方政府和中间商把炒作土地当成生财之道的缘故。为遏制“土地掮客”的恶行,有专家建议对土地的出让金恢复其地租的经济学本质,土地的收益按年度在土地的使用年限分期支付。也有专家建议运用经济手段调整土地利用中的利益分配关系,形成在占用耕地上的自我约束机制,加大给失地农民的补偿。但笔者认为,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对策,假若“土地掮客”们在炒作土地中的过错责任或腐败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查处和追究,类似滋生“土地掮客”的肥沃土壤和盘剥失地者的“新剪刀差”就不能彻底地铲除,甚至会变相地出现在各种新的土地交易行为中。(稿源:红网)(作者:周士君)(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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