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醉美人还是醉传媒(每周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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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3:2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南京 横玉箫 某酒类企业营销中心在成都悬红2万元,寻找“能喝”的蜀中美女。此次活动被冠以“五粮神杯首届全国‘醉美人’选美大赛”之名。一时间,这则新闻迅速攻陷媒体,报道的、批评的不亦乐乎,而该企业则在掩嘴偷笑。 明眼人一望而知,这是一个典型的商业策划活动而已。策划人之所以把诉求点落在“醉美人”上,就是看中了媒体的躁动:对于这个卖点,在当下的这个“美色”消费时代,媒体是不能也不忍拒绝的。 美,是一个圣洁而令人愉悦的字眼。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美已经成为一个潜力巨大的产业了。这个朝阳产业既可以制造“美”,也可以出卖“美”,而制造则是以出卖为前提的。在这样的一个产业鼓噪之下,我们似乎不由自主地进入了一个消费“美色”的时代,而传媒在这股大潮中则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不仅制造着“美”的标准,也在开发并提升着“美”的附加值。美从内心的愉悦渐渐地蜕变成单纯的“养眼”,赤练蛇那斑斓的纹身和“性感”的舌头,也可能成为大行其道的流行元素了,前提是:只要能够挣钱。 在传媒的鼓噪和渲染之下,美色如果能够脱颖而出,便会赢得丰厚的回报,因此如飞蛾扑火的各色美人蜂拥而出。所以,各地应征“醉美人”的奋不顾身的“美人”绝不会少:哪怕醉后丑态百出也在所不惜了。问题是,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在报道一个新闻的时候,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和取舍。传媒固然需要参与竞争,但是这种竞争不是盲目的,更不是有闻必录。传媒不仅需要提供有关新闻事件的全景式的信息来让受众选择、判断,还需要提供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评论信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不仅附丽于人之外表,更在于人的内心,这两者虽然不矛盾,但绝不是消费的对象:人是可以被人尊敬的,而不是用来消费的,美人也是如此。传媒应该理性地倡导人之为人的尊严与高贵。对于这一事件,不轻易报道就是最冷静的选择,而不批评则是最好的批评。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0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