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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鄱时评:“政绩”与“政债”之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4:26 大江网-江西日报

  电视剧《至高利益》中有这么一个情节:西部某省省委书记钟明仁当年在某市抓的国际工业园,招来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致使下游五个县市农牧渔业灾害频频;副省长赵启功在任时抓的新区建设套住了300亿元资金,搞得地方财政几近破产。像这样的“政绩”工程,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鲜见。部分领导干部出于各种原因,大上、特上一些不切实际的工程,看似轰轰烈烈、风光无限,事实上却使当地背上了一笔沉重的“政债”。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绩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重要目标,是群众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也是干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集中体现。因此,领导干部树政绩,是应该肯定的。但是,政绩就像一把双刃剑,执政为民可为民造福,弄权为己只能遗祸百姓。如果领导干部热衷于搞一些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甚至弄虚作假,玩弄数字游戏,搞一些子虚乌有的虚假政绩。这样的“政绩”往往会变为“政债”,不仅会欠下大量的债务,导致当地财政和人民群众背上沉重的包袱,而且会留下难以收拾的后遗症,造成生态成本提高,环境恶化,机遇错失,矛盾积累,经济发展陷入恶性循环等恶果。更为严重的是,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最终酿成难以估量的政治信用损失。防止政绩变为“政债”,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要解决政绩“为了谁”的问题。“为民”还是“为己”,是能否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分水岭。防止政绩变“政债”,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果出发点不是为了造福百姓、惠及社会,而是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捞取政治资本,就必然“政绩”越多,“政债”越重,扰民越甚,害民越深。

  其次要解决“依靠谁”创政绩的问题。政绩是领导集体的智慧结晶,是一个地方广大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依靠个人的权力和小团体的力量,创造出的所谓政绩往往是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的体现。只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才能创造出群众满意、利于社会持续发展的政绩。

  再次要解决政绩“谁评判”的问题。政绩的好坏不应只是报告上的数字,上级组织部门的考察。“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政绩的好坏,人民群众最有感受,最有发言权。任何政绩,都只有经过时间的考验,人民的检验,方能得出真假优劣的结论。只有从制度上解决可实际操作的人民群众评判权,为官者才会真正站在人民的角度,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来思考问题,规划未来。

  “政债”不是政绩,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切实以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去创造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业绩。

  (良凡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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