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禁令”严管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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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5:35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 陈川)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后我省法官凡为律师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将受“天条”严处丢掉“铁饭碗”。 在昨日的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首先做了重要讲话,随后省高院院长赵郭海做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建设的报告。赵郭海在报告中表示,今后要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并对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法官干警提出了10条要求: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收受下属的钱物、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严禁上班期间衣冠不整、饮酒滋事和打网络游戏;严禁参与赌博;严禁个人私自收取和保管诉讼费、执行费和其他案件款;严禁为律师介绍案件,收取介绍费;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在诉讼活动中与当事人、律师和代理人同吃、同住、同游乐;严禁各级法院或工作部门设立小金库;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铺张浪费。一旦发现法官和工作人员出现类似问题,要坚决免职或撤职,并要追究院长、主管副院长和庭长的责任。 据了解,此次我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为期3天,来自全省基层法院的100余名院长将就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建设问题展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