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特委会没遇到政府“刁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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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5: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昨日下午,锦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修斌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特委会的调查了解过程有没有政府“打招呼”、“设障碍”? 修:没有。政府积极配合特委会的调查。政府的副区长、部门都非常主动地如实提供情况。 记:如果特委会调查报告证明区政府确实错了、确实有“败家”行为,怎么办? 修:该咋办就咋办。特委会最终的调查报告将提出监督意见,要求区政府照此改进。区长是人民代表选出来的,如区政府不依法办事、不按照人大意见进行整改,那我们就能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记:特委会的最终监督调查报告会借助媒体公诸于众吗? 修:不会。调查报告只是在涉及此事的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送区委、区政府。如政府有错,照此整改就可以了,不需要公诸于众;如有不涉及此事的市民感兴趣,也可跟区人大常委会联系查询。 记:区人大常委会今后如何判断是否针对某一事件设立特委会? 修:我个人的理解是,在锦江区行政辖区内,凡是发生在经济、政治领域的重大、疑难问题,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人民群众的意见比较激烈、集中,那就可以考虑依法成立特委会。如果政府出现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要设立。 新闻名词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依照《宪法》第71条、《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8条、《地方组织法》第31条、第52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违宪违法事件或其他重要事件进行专门、特定调查而决定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组织。特委会是临时性的,监督任务完成后,即应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