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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裸泳区”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6:39 深圳商报

  据《现代金报》报道,距杭州80公里的临安浙西天滩景区将设立专门的“裸泳区”。据了解,我国在公共旅游区设置的裸体浴场已有两家。裸泳作为一种尚不被中国人接受的休闲方式,能否在临安最先“开禁”,这个话题引起了老百姓和业内人士激烈辩论。

  说句实话,即使“裸泳区”设立的话,我也不会去裸一裸,游一游的。但是,我却对设立“裸泳区”持赞同态度,并愿意在这里为其辩护。

  反对者认为,裸泳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理由是“从人类发展史来看,人类从不穿衣服到穿衣服的过程,不仅是人类进化的过程,更应该看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过程。在公共场所设立‘裸泳区’让人裸泳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我认为,如果这种理由也能成立的话,那么从近年来流行趋势来看,女人的们服装是越来越少,越来越露,越来越薄了,从穿衣到穿少衣,应当看成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呢,还是退步呢?所以,衣服穿的多与少和衣服穿或不穿,与文明不文明没有必然的联系吧?那么,说裸泳就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是不是也有点武断呢?

  反对者认为,裸泳是一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我认为,裸泳不仅在国外一些地方很是流行,而且我国一些地方的群众也仍有裸泳的习惯。因此,要说裸泳伤风败俗,恐怕是难以服人的,最起码在有裸泳习惯的地方是谈不上的。

  反对者认为,这是对其他游人的不尊重。这里我想问的是,如果你想被“尊重”,你干嘛要去“裸泳区”?如果你不去“裸泳区”,怎么会有人赤裸地站在你面前呢?为了避免别扭,我倒觉得很有必要专门划出一个“裸泳”区来,让裸泳者向左,不裸泳者走右,这倒是一个两全之策呢!

  更重要的是,裸泳并不为我国法律包括治安管理条例所禁止。退一万步说,如果非要禁不可,也要先修改法律。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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