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北京两百余人发生食物中毒 幸无人员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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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6:5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八月九日电(记者吴庆才)七月份,北京市共发生食物中毒十三起,共有两百一十三人食物中毒,幸无人员死亡。其中发生食物中毒的主要责任单位是以集体食堂(工地、学校、企业单位)为主。 这是北京市卫生局食品监督处有关负责人刘炳轩今天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透露的。据分析,这些食物中毒致病病因主要是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共有九起;其次是化学性(亚硝酸钠)食物中毒两起和植物性(鲜黄花菜)两起。 在今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有关部门宣布了对四起近期备受关注的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其中包括天通苑师生中毒事件,专家判定四十五名师生出现的“怪病”,是一种致病物质不明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关东独一品”食物中毒事件是厨师误把亚硝酸盐当食盐使用而导致该次十二人食物中毒;此外北京吴霜时装公司食堂三十五名工人中毒以及湖北长安建筑公司食堂十六名民工食物中毒,均是由于豆腐丝变质所致。 截至目前,四起事件中一百余名食物中毒人员均已顺利康复出院。据刘炳轩介绍,食物中毒发生原因多是由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对食品加工、储存方法不当,出现食品污染、变质或者生熟交叉等卫生问题,从而引发食物中毒。 刘炳轩提醒相关部门,七至八月为食物中毒高发期,必须针对食物中毒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活动,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