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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贩被要求“统购统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7:49 重庆商报

  南岸五小区农贸市场将所有肉摊租给张书贵等3人,再由他们转租给肉贩,但肉贩被要求只销售张书贵提供的猪肉。因张提供的肉比其它供肉点的价格贵了0.2-0.5元,肉贩颜俊臣便拒绝继续销售,结果被张书贵取消了“销售资格”。一些肉贩权衡之后,也干脆回家休息了。

  据了解,去年12月,该农贸市场所属的“丹龙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丹龙公司)将原来零租给肉贩的摊位全部收回,然后全部租给了张书贵等3人。去年12月18日,该公司发出通告,称肉贩要租摊位须与张书贵签约,由张“统一租摊、统一供货,统一调节供货价格”。

  记者看到,肉贩与张签订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乙方(肉贩)在销售代理期间,不得销售非甲方(张书贵)所提供的猪肉”。肉贩颜俊臣称,与张签订合同后,他发现张提供的猪肉价通常比别处的价格要高出0.2-0.5元,而且张送来什么肉就得卖什么肉,根本没有选择。今年7月底,颜因此与张发生纠纷,张便将摊位收回另租他人。另几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肉贩称,如今张书贵提供的猪肉价格为6元/斤,肉贩也只好“水涨船高”,但附近居民嫌价高,不少人跑到南坪农贸市场去买肉。“生意做不下去了。”几名肉贩觉得无利可图,干脆回家休息。

  8月6日,记者与张书贵取得电话联系,张说五小区农贸市场所有肉贩都是他聘请的员工,理应销售他指定的猪肉。但记者要求其出示与肉贩签订的用工合同时,张则称没有时间。随后,记者在丹龙公司等待张指定的人前来出示用工合同,但等了1个多小时也没等到。

  南坪工商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6月,南岸区工商分局曾下达通知:凡以不出租摊位为要挟,强制限定鲜肉经营户进货渠道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处以当事人5万元以下的罚款。“张书贵的行为有垄断市场的嫌疑。”该人士称,目前南岸区工商局已对此展开调查。

  记者庞凡杨龙(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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