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即将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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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2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沈朝晖实习生周骅)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的有关座谈会上获悉,修改后的《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已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即将公布实施。 据市公安局估计,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目前已有犬类近3万只,而正式登记并注射疫苗的仅1000多只。据市农业部门今年3月所作的抽样调查,全市犬类中注射过狂犬病疫苗的比例只有12.3%,其中农村地区只有7%。据市卫生部门统计,今年1至6月,全市到医疗部门就诊的犬伤病人就达4.55万人次,今年1月到7月21日,已有8人因狂犬病死亡,“黑狗”泛滥已给我市居民的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形成了很大的威胁。 修改后的《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简化许可程序,以引导市民把偷偷摸摸所养的“黑狗”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渠道。 修改后的规定,市民每户限养一只狗,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用于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养犬者在办好养犬登记手续后,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加强犬只登记和免疫管理,规定由公安机关在登记时核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由畜牧兽医部门在首次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时核发《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并规定养犬者要定期到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作检疫和免疫,《养犬登记证》要每年年检一次等,从而将养犬及防疫纳入规范化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阿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昨天的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