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租返校令 只宜是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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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社论 教育部下发了“原则上不允许大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相关通知之后,大学生的住宿选择问题一时间成为热论焦点。其中广东省教育厅雷厉风行,以更严厉的措辞宣布“禁租”,勒令在外租房者限期返校。毫无疑问,广东毗邻港澳,经济活跃,年轻人思想开放,大学生在外租房的现象已是屡见不鲜,当事人更是习以为常。此番乍逢雷霆禁令,大学生不解之余更有不信,纷纷断言“禁租令”肯定流产,但省教育厅却预先告诫:“政策出台就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即便是强迫也要执行下去!”对于违规者,甚至将不惜开除学籍。双方的针锋相对,更加剧了事态的热度,也足以促使我们来思考这其中的问题。 毫无疑问,“禁租令”出台,激烈反对者有之,但激烈支持者也不在少数,他们对于教育部提出的种种考量——学校管理与学生安全——心有戚戚焉。然而,这本意在于关怀大学生成长的举措,却基本上不能获得大学生自己的鼓呼,学子们甚至认为,当下的校园宿舍质劣价高,教育部门强制学生作唯一选择,实在有以“霸王条款”谋产业垄断之嫌。对于学校的“好意”,他们也多异口同声地以自己已经成年而敬谢不敏。 这显然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对垒,像极了家庭里一对父子在特定时间段的代沟分歧与暴力解决。当孩子还小,事事惟家长马首是瞻,这样的局面不会出现;当孩子长大立业,家长最终也放心现实,矛盾也多半会消解;而正是在这两者之间,一方有权威,另一方要自由,紧张感便无处不在。大学生校外租房问题在目前这个时段发生这样的争论,其实也正有类似的逻辑:过去完全不必教育部门专门下令校外禁租,因为彼时的大学生很听话,都乖乖地住在学校几乎免费提供的宿舍里;举目前瞻,以国际经验为师,也基本上可以判断,大学生的住宿选择最终也将是开放的——就像美国大学的通行做法,大一的新生被要求住校,而一俟升级,便另谋住宿,将低价的校内宿舍腾出给新生。不过这种既体现了管理,又规避了谋利之嫌的制度,却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教育产业已经发展到不再是惟利是图的层次;二、大学生的自我负责意识已经得到良好的体现与保证。不具备后者,有权威的一方便有理由限制自由,而不具备前者,求自由的一方便有理由质疑权威。 转型期中的中国社会,就恰恰如此:改革开放的进程也改写了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关系,过去那种准军事化的隶属意识与秩序已经结束,大学生走出宿舍租房居住正在形成潮流,但另一方面,大学生的这种选择,又因为种种佐证而被权威者视为逃避学习、贪图肉欲的放纵,而成为主流社会不可坐视不管的精神文明危机,于是借权威加以限制便成为当然。 不过时光不可倒流,旧道德也不可新生,教育部的禁租返校通知,也不能再将今天大学生的自由气质塞回昨日的校园管制的瓶子里。如果教育部门真的决心以铁腕破局,则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的主张与命令,客观上也只能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与现象。以最大的善意而观,我们能够期待的,是在这个过渡阶段中政府可以赢得可能的时间,一方面改善校内的住宿条件,以真正物美价廉又安全的市场要素来赢得大学生的芳心,另一方面则也要尽力改善大学生的校外生活环境以及积极培育年轻人的自我负责意识与能力,为最终结束权威与自由的冲突做好准备。不过话又说回来,大学生的自我负责意识与能力,终究不是关在笼子里就可以造就的,正如要学会游泳,到底还是要跳进水里去。在这个意义上,教育部的禁租令,应该只是个过渡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