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禁止私采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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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5:09 锦州晚报 |
本报讯(唐兴国 李俊峰记者曹红梅)在小区内修建花坛美化环境无疑是件好事,不过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私采地下水属于违法行为,我市有关部门正在对这一现象进行摸底调查。 据城市水资源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地下水的价格低于自来水的价格,因此,一些物业小区弃用自来水,而是私自凿井,随意取用地下水来浇花浇草。同时,我市十几家大型办公楼和一些部门正在使用的地温空调也存在私采地下水的问题。 据了解,摸底调查结束之后,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自备井将得到取水许可证,而那些没有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继续取水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作者:唐兴国 李俊峰 记者曹红梅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