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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费暂定0.9元/平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0:4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董明报道继4月份公开向社会征求对《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之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会同北京市建委正式对外公开了修改后的有关标准,并表示将继续征求市民的意见。根据修改后的物业收费标准,北京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将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0.9元;首层住户只交纳30%的电梯运行维护费。原稿修改了20多处今年4月5日至15日市发改委、原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对《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10天的时间里,共接到市民的各种意见、建议1825条,其中主要集中在首层住户电梯费应免交或少交、房改房物业收费政策应进一步明确、改变住宅性质开办公司搞经营应单独制定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等。对此,市发改委等部门针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对原稿进行了20多处修改,并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后再次推出了征求意见修改方案。

  公众责任险纳入其中在电梯运行维护费标准及分摊办法中规定,电梯起始层为住户的住宅,首层住户每建筑平方米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犤电梯运行维护总费用/(产权登记建筑面积-70%电梯起始层住户建筑面积)犦×30%;其他楼层住户每建筑平方米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电梯运行维护总费用/(产权登记建筑面积-70%电梯起始层住户建筑面积)。此外,记者在最新公布的每平方米每月0.9元物业费中所包含的内容中还发现,公众责任险首次被纳入了其中,这便使一些以往很难分清的责任今后不会再因无责任人而使受害者自行承担责任。

  周劲松进而介绍说,每平方米每月0.9元物业费只是基准价格,物业公司如果能提供住宅安全防范和提供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还可在此基础上分别另行加收0.1元,这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的价格基本持平,但给予物业管理企业上下浮动的幅度则由此前的20%下调为10%。

  另据介绍,市发改委、市建委决定将重新修改后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政府指导价标准》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讨论。征求意见和建议反馈的时间为2004年8月11日至17日,市民可以通过电话(66415781)、传真(66410908)、电子邮件(wuye@bjpc.gov.cn)以及登录市发改委网站(www.bjinvest.gov.cn、www.bjpc.gov.cn)等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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