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年内将在北京试点 试点后逐步在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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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1:4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上周,有知情人士证实开征物业税工作将在北京率先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最后再在全国推广。据悉,日前国家财政部在吉林开会时专家们认为,我国确实到了开征物业税的时候,但该项改革较为敏感必须持审慎的态度。按国家定下的方案是先全面调研,再实行制度建设并加以立法。之后先在小部分城市试点,然后逐步向全国推开。另悉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专家已作了测算,如果按照0.8%的税率征收物业税,不会增加居民的税收负担。(新华)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