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 全面推行“廉政监督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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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5:2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重庆电 记者崔佳报道:8月1日起,重庆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卷宗内都多了一张规格统一、字体醒目的卡片,这种名为“廉政监督卡”的卡片将随案被移送至相关业务庭,由办案人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及律师。这标志着经过两年的试点工作后,“廉政监督卡”制度已开始在重庆市法院系统全面推行。 2001年开始,重庆市高院在江津市和璧山县法院进行了“廉政监督卡”制度的试点工作,重庆法院系统相继出台了多项监督和惩戒制度来预防和惩治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系统内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逐年大幅度下降。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重庆市高院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市高院和全市各中级法院对受理的案件,统一随案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各基层法院可参照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办法。 “廉政监督卡”公布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院的举报电话。监督卡背面,明确列举了违反诉讼费收费办法或私自收取诉讼费用等12种违纪行为。当事人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发现法官有上述违纪行为,一个电话就可向该法官所在单位举报。重庆市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举报被查实,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追究法官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11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