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贡献人才 市府奖励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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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7:49 天府早报 |
成都市人事局出台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享受特殊津贴的管理办法,党政部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记者陈筱丽余子炊)昨(10)日,成都市人事局出台关于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将一次性获得政府6000元特殊津贴,并免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在国家、省推荐选拔时予以优先推荐;但已经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及其他荣誉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党政部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作为推荐对象:符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省优秀专家条件因受名额限制未被批准的;在自然科学技术工作中,学术造诣深,是某一学科带头人,或是获得下列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一项;国家发明二等奖一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二、三、四等奖一项等,以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获得的其他科学技术奖。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某一学科的带头人,或是获得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一、二等奖一项的主要完成人;以及教育、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防病、治病第一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职业体育教练员、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市政府直接提名的为该市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等均可参加角逐。其他特殊行业及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参照上述相关条件推荐选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