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招商行政首长要负责 龙岗区出台相关责任追究制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8:5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实习生/余榕 通讯员/纪小明)近日,记者从龙岗区政府了解到,为了创造更好的招商引资环境,龙岗区出台了招商引资行政首长责任追究制度,没有达到要求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据介绍,此项制度适用于龙岗区政府所属部门及派出机构的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追究制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制度追究其行政首长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低劣、企业和群众意见大的;单位办事程序繁琐,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招商引资工作的进程的;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在整个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好职责出现工作差错的;未能按时落实协调会、现场会决定或上级领导指示,影响招商引资工作进程的;其它给招商引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据悉,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停职反省,劝其引咎辞职,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