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及其妻吴淑珍6次漏报股市交易将被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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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9:2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1日电 台“监察院”10日就“动态财产漏报处罚准则”达成了两项原则。据了解,根据这两个原则,陈水扁及其妻吴淑珍6次漏报股市交易最低可能仅被罚36万元(新台币,下同),最高则不会罚超过90万元。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及其妻的6次股市交易漏报纪录分别为2002年1次、2003年4次、2004年1次。依据“监察院”公布的原则,这6次漏报最高则不会罚超过90万元。
据了解,这两条原则是:第一项原则,漏报动态财产应采取“逐次处罚”;第二项原则,若一年内漏报多次,将参考“财产申报法”第十一条上限、“立法院”审议中删除动态申报精神,由“廉政委员会”斟酌决定每年处罚的上限。 但由于台“监察院”10日未订定处罚准则,未来漏报动态申报都将依此两广泛原则,逐一采“个案审查”方式决定罚款金额。 此外,有“监委”称,10日订定两项处罚原则没有涉入个案讨论,限制每年罚款上限30万元也“不是为了轻罚陈水扁而量身订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