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偷走金项链 藏于内裤仍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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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9:5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佛山讯 (记者王松平、李春先通讯员黎毅峰)保姆打扫卫生时,发现女主人带玉坠的金项链,顿起贪念,把金项链藏于内裤之中准备离开,不料被女主人用金属探测器“探”出,人赃俱获。近日,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决,保姆谭某被判刑十个月。 保姆打扫卫生“拾”到宝贝 据了解,今年2月,广西人谭某经人介绍到佛山南海大沥张某家做保姆。3月14日下午,谭某在三楼厅内清洁卫生时,发现沙发的枕头下有一条带玉坠的金项链,谭某顿时心慌意乱,“爱不释手”。见张家无人,就赶紧将项链用胶袋包好藏于二楼自己睡房的枕头下。 女主人设好机关请君入瓮 女主人丢了金项链后并没有声张,而谭某既惊又怕,一直寻机把赃物带出去。见保姆谭某一连几天魂不守舍,女主人对她产生了怀疑。女主人想告她偷窃,但苦于没有证据;为了不惊动她,就在出入的门口安装了个金属探测器,只要金项链一出现,金属探测器就会发出声音。 3月21日中午,谭某将项链藏于内裤处准备离开张家时,此时金属探测器发出“报警”的声音,女主人赶紧报了警。谭某见事情败露,便将项链丢到洗手间的垃圾桶内。警方接到报案后到张家将谭某抓获,并从垃圾桶缴回赃物返还给失主。据悉,该项链价值人民币8171.84元。在铁的事实面前,谭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手段窃取公民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由于被告人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于是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1000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