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评论指出:保护新闻自由始终要回归法治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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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7:2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香港八月十一日电香港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星岛日报》要求撤销廉政公署搜查令并取回廉署早前带走之资料的申请胜诉。今天,香港各大报章纷纷就此,有评论就强调,保护新闻自由始终要回归法治轨道。 香港《文汇报》的社评认为,法院此一判决,不仅为如何在保障新闻自由及维护司法公正之间取得合理平衡提供了指引,而且也告诉人们,保护新闻自由,始终要回归法治的轨道,人们不应该从法庭判决得出新闻自由可以凌驾法律的结论。 社评指出,从案件判决的内容来看,法官并非是要裁决“保障新闻自由”与“维护司法公正”谁高谁低或哪个重要哪个次要,而是要在二者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对于法庭的判决,廉署和传媒都有值得思考和检讨的地方。 社评强调,法治是香港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石。法庭对撤销廉署搜查令案件的判决,显示了对新闻自由的重视,同时也说明了新闻自由也要靠法治来维护。法治受到损害,新闻自由亦会失去保护。只有在新闻自由和法治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才最符合香港的利益。 香港《经济日报》发表社评认为,整个事件反映出拥有庞大权力者,不论是传媒还是廉署,都需审慎运用权力,才不负市民信任。 文章指出,事件引起香港社会和海外广泛讨论,廉署的搜查行动令人忧虑廉署是否滥用权力,令媒体在保护消息来源上受到威胁,损害新闻自由,但是,公众对搜报馆是否合理,意见分歧,并非一面倒倾向支持媒体,亦有很多市民支持廉署。因此,传媒在批评廉署滥权,损害新闻自由时,亦要反省不少市民支持廉署的原因,要竭力重拾公信力,因为只有公众对传媒有高度信任与支持时,新闻自由才能得到坚实的保障与实践。 这篇社评强调,正是市民相信廉署与传媒的岗位虽不同,但都在致力维护社会公义,才赋予两者如此大的权力与影响力,但伴随权力的是责任,权力愈大,其责任亦愈大,因此廉署与传媒在运用权力之时,更要警惕自己的责任,获得公众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