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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未完成污染物排放任务3年不能上市融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21:5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环保局污控处处长程霞11日告诉记者,2004年6月7日北京市环保局宣布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超群电力有限公司等28家为首批限期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单位,到目前为止,其中大部分单位已经启动总量削减项目的工程建设。程霞表示,对未按期完成总量削减任务的单位,除从严处罚外,还将记入企业环境信息档案,被记录在案的企业3年之内不能上市融资。

  据程霞介绍,首批实施总量削减措施的28家单位,计划投资17.8亿元用于削减排污总量的治理项目。计划在两年内全部完成华能、京能、高井、京丰等电力企业共计13台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设施的建设任务,加上目前已经完成烟气脱硫工程的国华电厂4台锅炉和京能热电公司1台锅炉,到2005年底,北京市统调电力企业燃煤锅炉应全部建成烟气脱硫设施,届时,二氧化硫和烟尘就能实现达标排放。

  据介绍,京能热电公司、京丰热电公司等火力发电企业已开始脱硫项目的土建施工。二七机车厂、宝能热力公司、中房北京物业公司、北辰热力厂、望京蓝天供热中心等单位的锅炉脱硫除尘系统改造项目也已进入施工阶段。“但还有一些单位,工作进程较慢,如东方化工厂、昊煜煤矸石热电厂、华辰供热厂等单位的治理项目还处于方案调研、报批等前期阶段,尚未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尤其是天鸿集团所属的石榴园和松榆里2家供热厂,尚未制订任何总量削减项目的实施计划。”程霞表示,要在2004年底完成治理项目,时间紧迫,这样的进度很难按期完工。

  北京市环保局宣教办主任王小明告诉记者,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是持续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实现全年蓝天天数达到62%以上的重要手段。数据显示,这28家单位每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是6.8万吨,到2005年年底,所有措施完成后,将每年减少5万吨二氧化硫的排放。

  据了解,安装了脱硫装备的电厂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20--30毫克/立方米,没有安装的其排放量约为1000毫克/立方米。据悉,2005年将执行新的排污标准,电厂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将规定为100毫克/立方米,如现在不做准备,不安装脱硫装置,届时肯定会导致违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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