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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有条件进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2:04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近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提出,自由职业者退休后也可进医保。

  只要一次性足额补缴10年医保费,自由职业者中的退休人员就可享受医保相关待遇。《处理意见》规定,现已退休人员可在12月20日之前以南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10年的医保费后即成医保对象,补缴的次月起,就可享受医保的相关待遇。同时,南京还首次允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补缴中断的医保费后继续参保。

  (新溪)

  《华东新闻》 (2004年08月12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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