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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撞死教练(今日我独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3: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独家采写记者 李一超

  8月初,盐城一名驾驶员教练在工作中被一学员撞死,消息传出后在盐城驾校内引起了强烈反响。事隔不久,建湖县上冈镇境内又发生一起教练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事故,导致两人重伤、一人轻伤,目前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这两起事故发生后,不得不让我们对“考驾照热”中的教练员和学员的人身安全和盐城“驾培”市场的秩序进行严肃的检视。

  1 现象:一周两起学员撞人事故

  8月初的一个星期天,盐都交校教练员卫玉彪像往常一样,在指导学员进行“倒桩”练习。据一位目击者介绍说,当时卫教练并未坐在车上,而是站在场地上指挥仅有几天驾龄的卢某(化名)向后倒车,卫教练看到教练车离他很近时,立即喊卢某踩刹车,教练车不但没有刹住,反而加速朝卫玉彪身上撞去,“砰”的一声,卫玉彪连人带竹竿被压在教练车的下面,场面惨不忍睹。

  据当时在场的一位学员证实说,卢某本应该踩刹车,但他却把油门误当成了刹车,最终酿成了惨剧。按照规定,学员在学习驾车时,教练应该在车上协助指导,所以此次事故卫玉彪应承担全部责任。

  就在事发的几天后,建湖上冈某驾校又发生一起事故。当时学员在路上练习“路考”,但是学员在变更车道时未提前打转向灯,和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上的三个人全部受伤,幸好没人员死亡。

  据盐都交校的一负责人介绍,卫玉彪的死亡应该和他们学校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当时高温,学校怕学员中暑,所以就全都将学员放假回家了,卫玉彪是私自将车开出去给学员培训的。

  2 调查:不少驾校缺乏培训资格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开展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单位,其组织管理、人员管理、教学设备、培训场地、车辆及培训师资等条件都有严格的要求,只有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并通过盐城市交通局的审查,获得《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学校(单位)培训许可证》的单位才能正式开展驾驶员培训业务。

  据盐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驾培科副科长杨华介绍,盐城市目前共有各类驾驶员培训单位47家,但仍有部分单位没有获得《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学校(单位)培训许可证》,而且也没有通过年审,不具备合法的驾驶员培训资格。但为什么没有获得许可证的单位也能开展驾驶员培训呢?杨华副科长的解释是:他们得到了盐城市交巡警支队的允许,同意他们考试。那为什么得到交巡警支队的允许就可以考试,杨的回答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对两起事故相关部门都没有处理的原因,驾培科的王建明副科长解释是因为两个单位都没有将事故上报,所以他们不知道事故的发生。王建明副科长又向记者称,由于驾驶员培训工作正在由市交巡警支队转移到市交通局,在交接过程当中有好多问题说不清楚,具体的要等到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厅和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联合发文才能算是真正的交接。

  3 揭秘:“肇事者”并非持证学员?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卫玉彪其实自己也是一个小老板,因为他本身没有资格搞驾驶员培训,但是他自己有教练车,他就和盐都交校协议,将他的车挂靠在盐都交校旗下,每招一名学员给盐都交校一点钱。据这位知情人士介绍,这种现象在盐城其他驾校都普遍存在。正是由于出事的那辆车是卫玉彪本人的,所以在盐都交校放假时,他才能将车开出来带学员练习“倒桩”。另据这位知情人讲,当时在车上的卢某并不是真正的学员,因为学员都有学员证,都在盐城市车辆管理所备案,那位卢某只是卫玉彪的一个朋友。根据规定,没有学员证的人员是禁止上车的,而卢某出现在教练车上,并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完全是教练本人的责任。所以事故的责任应全部由卫玉彪本人承担,这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有规定。

  事故发生以后,盐城市交巡警支队也向全市各驾校发了一个通报,要求各驾校在培训时要注意安全,提高责任心,将安全放到第一位。

  4 视点:驾培市场亟待规范

  据了解,当时出事的场地也是盐都交校租用的人家一块水泥地,根本达不到教练场地的要求。同样,建湖县上冈镇的驾校也是没有固定的教练场地。

  记者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的要求,驾驶员培训单位应该有固定的教练场地,教练场地的训练道路内,教练车密度应在10辆/公里以下,教练场应有能够满足普通机动车驾驶员教练车总数1/4的车辆同时进行基础训练和场地式样驾驶训练的训练平场。单车训练平场面积要求,大型车场地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小型车场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而实际上,盐城市有相当一部分驾校场地达不到上面的要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停车场甚至是修车场的空地成为某些驾校练习“倒桩”的场地。而还有相当一部分驾校,为了节省场地费用,更是违规偷偷地把学员带到偏远的路面进行路面驾驶练习。

  驾驶培训不光在教练场地上存在很大的缺陷,而且在学时上也存在很大的漏洞。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非职业B型、C型学员的上车总学时不得低于70小时、60小时。目前相当部分驾校的上车学时远远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按要求,从完成理论考试到路考,应该有30天的学习时间,可实际上很多驾校没有这样做。记者曾在盐城某驾校培训过,每次上车的时候,车上都有近十人之多,记者计算了一下,一个月之内每人练车的时间绝没有超过20小时,桩考之前被教练特训了8个小时,路考之前被特训了7个小时。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学员并没有真正熟练掌握驾驶技术,所以也不敢上路行驶。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2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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