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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留神“黑代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3:46 法制晚报

  本报讯今后“酒后代驾”将不能随便出现在广告中,只有代驾公司具备赔偿能力、代驾司机没有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才有资格发布“代驾”广告。昨天,东城工商分局率先向媒体发出了“代驾广告警示”。

  据发布警示的东城工商分局广告科有关人士介绍,今后各媒体、广告公司在代理“代驾”广告时要严格审查代驾公司是否具备索赔能力,代驾司机是否具有本市户口以及是否具备上路经验、有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交通违章记录等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本市约有近三百家“代驾公司”,很多小公司甚至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就敢在媒体上发布“酒后代驾”之类的广告。

  东城工商分局广告科有关人士说,近来“代驾广告”越来越多,但由于尚未有专门对“代驾公司”的管理办法,因此“代驾公司”良莠不齐。一旦车辆发生盗抢、失窃事件,很难保证“代驾公司”会对车主进行合理的赔偿。为确保人们的安全,避免发生因“代驾”产生的消费纠纷,工商部门决定从规范“代驾广告”入手开始整顿“代驾公司”。

  作者:吴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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