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原海南高院副院长——娄小平昨天出庭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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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3: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海口消息 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娄小平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今天在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三亚市政府将南滨农场566公顷土地的使用权收归三亚市政府管理。南滨农场对此决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 承办该案的是海南省法制局行政复议处干部温志鹏(已判刑)。其间,南滨农场场长叶世桂多次找到温志鹏,请求他帮忙改变行政决定,将该土地使用权重新确定归南滨农场所有。过后,温志鹏向该局当时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副局长娄小平汇报了叶世桂的上述请求,并告诉娄小平:叶世桂答应事成之后酬谢。娄小平表示认可,并叫温志鹏去经办。之后,温志鹏与叶世桂商定:事成后,南滨农场给酬谢费人民币60万元。随后,温志鹏告诉娄小平,已收到南滨农场40万元的存折。娄小平叫温志鹏先把钱取出,并让温志鹏从中收取一点钱自用。随后,温志鹏带着39万元的存折找娄小平,并按娄的意思,温为娄办理了炒股手续。 后经娄小平以及有关领导审批后,该土地使用权重新确定归南滨农场所有。 检察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从1992年9月调到海南至2003年7月被省纪委“双规”时止,娄小平个人财产总额为人民币167.4万元。其中,娄小平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财产为73.7万元,有93.7万元娄小平仍无法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在昨天的庭审辩论中,娄小平称,40万元的受贿行为是温志朋独立完成的,他本人并没有参与。对于93.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他认为数额上有出入,其中8.4万元是重复计算的。 昨日该案的法庭审理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Y(林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