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小灵通”案件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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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5:2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张敬波通讯员耿山)套取资料,伪造证件,骗买“小灵通”,三个外地人耍尽伎俩,最终还是堕入自己精心设置的圈套。日前,我省首例骗取“小灵通”案在宁国市审结。 被告人班某、蒋某系新疆人,被告人王某系湖南人。班某、王某在2003年12月得知安徽省电信部门开展“小灵通”手机“零首付”赠机活动,开始精心策划骗取“小灵通”犯罪活动,并诱使蒋某参与犯罪活动。他们先在各地电信营业厅套取、编造固定电话客户资料,然后伪造居民身份证,用假证在芜湖、池州、安庆、宣城、宁国与电信营业部签订“小灵通”购买或使用协议。法庭认定其共骗得各类“小灵通”手机68部,价值人民币50488.20元。 宁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作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人班某因犯侵占罪于2003年11月17日被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遂依法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判处被告人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