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听证 彻底问策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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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6: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聚焦人民南路改造方案 四川大学一教授呼吁有关部门: 昨日,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觉文教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既然政府已摆出了广泛听取民意的姿态,就应做得更彻底,应就人民南路为什么要改造、怎么改造、改造成本是多少、有没有必要改造等问题举行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决策中去。 观点1:仅有告知还远远不够 张觉文教授说,公民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前期一环路改造时,因没有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所以对一环路现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本次人民南路的改造,政府注重了征求市民意见,使群众从过去的不知情到知情,这是一个进步。但仅仅是告诉群众还远远不够,还应让群众参与进来。 观点2:参与程度关键看政府 张觉文教授认为,在人民南路改造这个问题上,群众到底能够参与到什么程度,关键还得看政府在这种进步上是否做得更彻底,是否是真心实意地在听取市民意见。他说,假如人民南路改造通过媒体征求意见只是走走过场,在大家发表意见后,有关方面仍是原打算怎么做,还是怎么做,那么也就根本没有让公众真正地参与进来。 观点3:举行听证会很有必要 “政府必须要有一个回应机制,通过这个回应机制给公众一个说法。”张教授说,政府应举行“人民南路改造听证会”,就人民南路改造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向市民说个明明白白。 张教授认为,假如听证会上,公众对政府的说法不满意,政府还应再次主动地向外界征求市民意见,并再次作出回应。一个来回不行,就多个来回。记者彭永生实习生王丹 法规链接 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规定: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在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参加方式、参加人数等。公示、听证报告应当作为决策机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应当公示、听证而没有公示、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