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谋票据诈骗2.8亿 源城人张瑞清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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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8:43 南方日报 |
本报记 (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殷水泉)8月10日上午,受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特大票据诈骗案主犯张瑞清进行终审宣判,以犯诈骗罪判处张瑞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枪决。 终审法院查明,现年47岁的张瑞清系河源市源城区人。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张伙同关家新等人(另案处理)勾结省外票据诈骗分子大肆进行承兑汇票诈骗活动,骗得黑龙江、云南和吉林等省20多家银行人民币2.86亿元,除大部分赃款被追缴外,仍给国家造成8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