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娄小平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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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8:46 南方日报 |
海口消息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昨日在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12月,三亚市政府将南滨农场西北部的566公顷土地的使用权收归三亚市政府管理。南滨农场向海南省政府申请复议,海南省法制局行政复议处干部温志鹏(已判刑)承办此案。南滨农场场长叶世桂多次找温志鹏,请求帮忙改变三亚市政府的行政决定,并表示有酬谢。温志鹏向法制局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副局长娄小平报告此事,娄小平表示认可,并让温去经办。 1997年5月11日,温志鹏收到叶世桂送来的一张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储蓄存折。温将其中的39万元存银行供娄小平炒股。 检察机关还指控:娄小平个人财产总额为人民币167.4万元,其中娄小平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财产为73.3万元,其差额93.7万多元无法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