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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子倡议成立反家庭暴力联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00 东南快报
  昨日,福州施女士向记者哭诉自己9年来频遭丈夫殴打。她倡议成立反家庭暴力联盟,她愿意当联盟的发起人。

  和施女士有着相同遭遇的人不在少数。省妇联提供的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省妇联受理的反映家庭暴力问题的投诉多达965起,城市家庭暴力案件比例逐年上升。

  可喜的是,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日前,由福建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联合出台《福建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投诉接待和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接警工作范围。

  如果您也遭受着家庭暴力的痛苦,支持施女士成立反家庭暴力联盟,请拨打本报热线0591-87809110。
施女士愿当反家庭暴力联盟发起人哭诉9年来天天被老公打

  “9年来我几乎天天被老公打,老公打我时常常顺手拿起椅子就砸。”昨日,33岁的施女士提起自己遭受的家庭暴力时泪如泉涌。

  施女士告诉记者,她为了坐牢的妹妹,草草地决定了自己的终身,与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子林石(化名)同居。同居后不久,林石就仿佛变了个人,脾气十分暴躁,一回家,拳脚便像雨点般砸到她的身上,把她打得体无完肤。“雨伞、椅子、拖鞋、扫把,家里的一切东西都可能成为他的打人工具。”

  “每当别人进入梦乡时,我的噩梦便开始了。”施女士说,林石总在夜深人静时对她大打出手。“皮带狠狠地抽在我身上,灭蚊拍劈头盖脸地打来。我每次都被打得昏倒在地,而他却在床上鼾声如雷。”

  最惨痛的记忆是1996年的一次暴打,当时林石持一把螺丝刀戳向施女士的后脑勺。此后,每逢下雨,施女士的头部便如爆炸般疼痛。半个月前,林石用铁制晾衣叉把她打倒在地,并用穿着皮鞋的脚踩在她头上,“当时我叫都叫不出声。”

  施女士说,她也曾报过警,但是“110”来了后,林石竟说她是疯子。她当时像哑巴吃黄连一样,有苦说不出。以后就再也没报警了。

  9年没有爱情的生活让施女士度日如年,现在酒烟成了施女士的最好伴侣。“如果不是为了女儿,我早就放火烧了这个给我痛苦的家了。”

  施女士不愿再忍受了,她倡议成立一个反家庭暴力联盟,让和她有相同遭遇的女子联合起来共同抗争,她愿意当这个联盟的发起人。调查家庭暴力日益突出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武告诉记者,今年1-6月,省妇联系统受理的6847次信访案件中,4341件属于婚姻家庭类。妇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仍集中在配偶有外遇、重婚、包二奶、家庭暴力等现象,其中,反映夫妻家庭暴力问题的达965件。去年反映配偶有外遇、重婚、包二奶的占婚姻家庭类投诉的19.81%,而今年上半年这些投诉所占比例升为41.41%。林武认为,外遇、重婚、包二奶与家庭暴力是相伴而生的,随着前者比例加大,家庭暴力问题将日益突出。

  近期全国妇联组织的抽样调查也表明,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5%的女性受过配偶精神伤害,2.6%受过性虐待。家庭“冷暴力”增多

  林武告诉记者,以往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农村,一些偏远地区尤为严重,但近两年来,城市中此类案件的比例上升,主要是由于经济快步发展,夫妻双方地位不平等加剧。

  家庭“冷暴力”在婚姻家庭问题投诉中比例逐渐增多。据林武介绍,家庭“冷暴力”作为一种隐形暴力形式,造成的伤害绝不亚于显性暴力,甚至会造成精神隐疾。深受“冷暴力”之苦的女性,心理上都会受一定影响,大多有委屈感和被控制感,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常常处于孤独状态,健康受到极大损害,这些女性往往变得多疑、自私、自卑、不愿与人交流。家庭暴力取证难

  省妇女权益部郭副部长说,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很多受侵害的妇女常常“打死也不说”,即便向妇联、居委会、派出所求助,一旦闹到司法部门则马上打退堂鼓。而派出所、村(居)委会等面对受虐待妇女的投诉,往往因为受暴者与施暴者是夫妻关系,当成“家务事”处理,最多只是进行批评教育,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惩戒。这样使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

  福州晋安区法院法官陈阳告诉记者,家庭暴力是很多离婚案件的导火索。可是,除了大量口述外,受害者往往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遭到家庭暴力后,有的受害者还对婚姻抱有幻想,就更没有证据意识了。解决“110”介入家庭暴力

  城市中日益严峻的家庭暴力现象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日前,由福建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联合出台的《福建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投诉接待和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意见》对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工作职责和处理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应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接警工作范围”。

  另外,据福州市茶会小区社区居委会杨黎香主任介绍,她们近期正准备成立一个妇女服务机构,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分忧解难,还将通过开办讲座的方式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声音应及时取证

  福建福兴律师事务所的胡志雄律师说,受害者遭到家庭暴力后,应立即报警做笔录;可以要求社区、村委会了解详情,并留下书面记录;到医院诊断,让医生进行详细检查,做细致的门诊记录。如果受伤较重,应该请法医进行伤情鉴定。由于家庭暴力伤多为软组织损伤,一般一至两周左右就会愈合,为保证证据不流失,受害者应及时处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等方法保全证据。预防更重要

  福建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丁兆增认为,省政法委和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制止家庭暴力有其积极意义,但它本身不是法律,依然不能解决具体问题。若发生家庭暴力后,拨打“110”,交巡警该如何介入?介入后如何处理?文件中都没有具体说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还要依靠法律来支持。

  丁兆增表示,等家庭暴力发生后再去制止是不够的,预防更为重要。采取法律惩处和社会干预、个人自救相结合的办法,是防止家庭暴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建立一些“家庭暴力援助中心”、“妇女庇护中心”等服务场所,为受害妇女真正撑起“保护伞”。

  据了解,目前,我国杭州和宁波等城市都成立了“110”反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救助中心设在市“110”指挥中心内,根据市民的来电举报,及时阻止和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而河北等地则由当地妇联牵头,依托企业和民政部门建立妇女庇护所,给受害者提供免费食宿、心理咨询,有的还提供法律援助,并为受害者提供学习技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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