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88个红头文件“下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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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余姚记者站龚宁叶初江)于2002年出台的文件《关于明确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有关规定》近日被余姚市自行废止。该文件的条文之一“凡外县市屠宰检疫的生猪产品不得直接进入本市农贸市场或用肉单位销售。若需进入的须经余姚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复检合格后方可上市交易。违者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与市场准入的有关法律规定不符,因此,余姚市在最近进行的文件清理中将其废止。 为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余姚市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于年初开始清理自1997年以来出台的266件政策措施类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我纠正。这次文件清理的重点是:现行文件中某些条文已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颁行的新政策有抵触或不符的;已有新出台文件替代,但相对应的老文件还未由原发文机关予以废止的;文件中有时效规定,但时效已到期限的;为完成某项工作发文,而该项工作已经完成的;现行政策、规范性文件中引用的上位法或政策性文件已经废止的。 据余姚市法制办公室同志介绍,由于种种原因,在以往出台的少数文件中存在着擅自设定市场准入的歧视性条款、擅自增加前置限制条款等现象,这些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成为依法行政的阻碍,同时也使该文件成为无效文件,因此清理现行文件成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一环。经过近半年的清理,6月底,余姚对266件文件作出了保留144件、修改34件、废止88件的决定。与此同时,余姚还制定了有关文件出台的两项制度:一是文件出台前,必须经法制办公室审核,先过法制关,并由上级部门备案;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颁行的新政策,每年进行一次文件清理,确保文件条文合法有效严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