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尚未审批便进场施工 毁树者被罚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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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36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发生在镇远县阳朝坳的挂牌保护古树被铲倒一事经本报披露后(见本报7月16日二版),镇远方面日前给本报发来传真,称“县林业局已根据《贵州省森林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镇石公路改造工程镇远县指挥部处以1万元罚款,对阳朝坳群众提出的问题,县里已责成羊场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落实。” 传真说,该县对古树被毁一事极为重视,立即责成县林业局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随后,黔东南州林业局也派人深入现场进行核实。 传真解释,镇远至石阡公路在1958年建成通车,属于县级公路,镇石油路改造工程属国债投资建设项目,是省人民政府5000公里通县油路改造项目之一,经省计委批准实施。该公路在阳朝坳处弯急坡陡,交通事故不断。为提高公路等级,针对此路段的实际情况,在这次油路改造中对此作了降坡调直处理,而挂牌保护的树木正在新调直的正道上。“其改道方案由省公路勘查设计院设计、经省州专家论证确定后,乡镇正在做挂牌保护树木采伐手续申报工作时,县指挥部考虑到羊场镇地处高寒山区,进入秋季,天气时常阴雨绵绵,路面无法硬化,将影响整条公路按期完工通车的实际,为抢工期,于是要求各项目部加紧施工。因阳朝坳改道路基需降低7米,在挂牌保护树木的采伐手续尚未审批下来时就提前进场施工,6月12日施工到此处时将改道正线上挂牌保护的6株柏树和1株红豆杉毁坏”。 作者:王太师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