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传销被判非法拘禁 一男子非法关押被害人被判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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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36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张斌 通讯员番法)昨日,番禺区法院公布了一宗非法拘禁案,一名因强迫他人做非法传销而关押被害人的宁夏男子被判徒刑8个月。 据指控,今年4月26日,被害人王某被章某(另案处理)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到广州市番禺区,当王某进到大石镇东联村花厅大街的某出租屋后,一名年轻男子朱某(宁夏人)马上主动走过来找王某聊天,并要求王某加入他们的非法传销组织,但遭到王某当场拒绝。此后连续两天,朱某多次劝说无效后,于4月28日上午8时许,把王某关押在该出租屋内,并将大门反锁。期间,被害人王某多次要求走人,但对方置之不理;王某用菜刀欲撬开门锁,也被朱某设法阻止。 直至4月29日上午11时许,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求援后,火速赶来才将被害人王某解救出来,并当场将朱某抓获。7月21日,番禺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番禺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朱某自愿认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