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今秋出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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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胡霈霖)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改革,并要求自2004年秋季开学开始,实行新的贷款政策和实施机制。为此,省教育厅目前正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力争在新学期开学起按照新的贷款制度运作。 据了解,新的贷款政策有:学生贷款利息在校期间全部由国家贴息,毕业以后全部个人承担;还款期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通过招标确定贷款银行;设立风险补偿金(财政和学校各承担50%)等。 省教育厅表示,将尽快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足额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金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除此之外,我省还将建立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对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