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大票据诈骗犯张瑞清被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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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0:03 新华网 |
新华网广州8月12日电 据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广东省特大诈骗案主犯张瑞清日前被执行死刑。 经终审法院查明,现年47岁的张瑞清是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张瑞清伙同关家新、张建清等人勾结外省票据诈骗分子大肆进行承兑汇票诈骗活动,骗得黑龙江、云南、吉林等省市20多家银行人民币2.86亿元。除大部分赃款予以追缴外,仍给国家造成8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介绍,张瑞清等20名被告人票据诈骗一案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张瑞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瑞清不服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0月18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张瑞清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钱财的行为,已构成了票据诈骗罪,虽然部分犯罪属于未遂,但其既遂犯罪的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此外,本案同案犯关家新、张建清、谢国才、邱振堂等19人已于2003年10月18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并已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