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四部门严把公安机关“入口” 工勤人员数量不得超过5%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1:09 青岛新闻网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日前我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公安机关增加工勤人员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工勤人员数量不得超出本单位公安专项编制的5%。

  由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监察厅、省公安厅4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工勤人员的数量不得超出本单位公安专项编制的5%。对已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数的,要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严格控制,不得再增加。同时,对现有工勤人员进行摸底排队,表现好、工作急需的,可继续留用,但不得着警服参与执法。对素质较差、不胜任现职工作的,视情况调出、调离或依据有关规定辞退。

  据了解,我省公安机关普遍存在工勤人员过多的问题,县级公安机关尤其突出,个别县占到全部警力的40%。大量工勤人员的存在,挤占了原本就很紧张的公安专项编制,影响了专门人才的补充。有的工勤人员因素质不高,纪律观念淡薄,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省公安厅和省监察厅分别公布了监督电话:省公安厅(0531—5123188,5123852,5123894),省监察厅(0531———6912345)。(记者 张庆村 通讯员 孟李生)责任编辑:屠筱茵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