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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彩塘灭门案”三凶手昨一审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1: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2日电据新快报报道,8月11日上午,广东潮州市中院对制造轰动一时的“彩塘灭门案”的罪犯施奕韩、吴勇春、韦练武一审判处死刑。2003年9月21日,为劫财物,施奕韩伙同两罪犯骗开隔壁螺丝店的门,用小刀、螺丝刀捅得女事主浑身是眼直至死亡,之后,又先后用钢管和匕首杀死其丈夫和女儿。

  2003年9月21日晚上10时多,被告施奕韩,吴勇春、韦练武三人谎称买螺丝骗开了陈某鸿的大门门。三人进门后立即将大门紧闭,吴勇春一把抓住陈某云,先后用小刀、十字形螺丝刀猛刺陈的身体,陈身上被捅得都是眼儿,当场死亡。丈夫陈某鸿及三个女儿陈某璇、陈某吟、陈某敏闻讯先后从楼上下来,施奕韩见状用塑料枪恐吓陈某鸿等人,三个女儿害怕跑回二楼将门关上,并打电话向邻居求救。此时,韦练武杀红了眼,操起钢管朝陈某鸿的头部猛砸,陈头部受到重击倒地死亡。

  随即,韦、施二人又窜上二楼踢门,叫嚣:你们再不出来就干掉你们的父母!三个女儿被迫开门,施奕韩用胶带纸将三女捆绑起来,韦练武持钢管在一旁看守。施奕韩与吴勇春窜到卧室搜刮财物,搜到一些现金及一条项链,共值人民币1.9万多元。这时,附近的群众闻讯后将螺丝店围住。

  为了杀人灭口,施奕韩将陈某璇带到三楼用匕首捅死,吴、韦二人则在二楼分别用螺丝刀、钢管朝陈某吟、陈某敏的头颈部一阵乱打,致两人受轻伤。随后,三被告人爬上楼顶跳楼逃跑。施奕韩、吴勇春在准备逃离现场时被抓获,韦练武于2003年10月7日在东莞市长安镇被抓获归案。

  潮州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三名罪犯合伙杀害被害人后劫取财物,入户抢劫且抢劫数额巨大,在抢劫中致三人死亡、二人轻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三犯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亚莲温建敏田琼陶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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