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制定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1:37 兰州晨报 |
我省将制定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该奖励的必须奖励 本报讯(记者刘凤宇)本报8月9日报道的《独生子女奖励遇难题》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读者询问如果领不到计划生育奖励费,能通过什么途径进行投诉,是不是有强制措施,还有人担心正在实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是否会因资金问题受影响。记者针对这些问题,采访了省市计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中央分担奖扶资金对我省正在实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有读者担心是否会受到资金制约而影响执行。记者了解到,国家对我省奖励扶助金的分担比例是80%。 根据我省各市州的实际情况,甘南、临夏、陇南3市、州,由省财政全部负担;兰州、金昌、嘉峪关等经济条件较好的3个市,由省、市财政各负担一半;其他8个市,由省财政负担75%,市财政负担25%。 期待实施细则出台对于单位不发放奖励费应承担什么责任,计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目前尚无强制措施,操作起来也很难,他们期待该条例的实施细则能尽快出台。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该条例施行近年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省计生委已经制定了该条例的实施细则,将报省人大通过后实行,以保证条例顺利实施。 本报记者刘凤宇(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