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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不给钱“小姐”找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1:44 兰州晨报

  泾川三男子集体嫖娼被罚万元

  本报讯 (记者袁瑛)三名五十来岁的男子酒足饭饱之后在泾川温泉集体嫖娼时,被泾川警方抓获并罚款1万元。

  据警方介绍:8月8日,三名很有身份的男子坐着一辆高级轿车到泾川。中午,三人在温泉餐厅被泾川一领导宴请。下午2时许,酒足饭饱后,三人走进泾川温泉洗桑拿。其间三人找了三个小姐集体嫖娼,谁知其中一位男子嫖娼后不给小姐付嫖资,引起小姐不满。随后小姐与该男子发生冲突,索要嫖资,该男子说要钱就找给他介绍小姐的那个人要去,小姐又去找介绍人,介绍人称谁嫖谁掏钱。要不到钱,小姐一怒之下拨打报警电话,要求警方处理该事件。

  接到报警后,泾川警方赶到事发现场,将三人及车带到公安局进行审查,三名“气度不凡”的男子称其身份证全部丢失,只说三人是庄浪县人,并在笔录上写着自己的职业是做生意。因怕事情败露,三人立即交清泾川警方治安罚款1万元,并再三叮嘱警方不能将此事扩大后驾车而逃。

  有知情者向记者透露,三名集体嫖娼的男子并非庄浪县人,而是平凉市某县城的国家公职人员,常在电视上露面。(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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