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民警滥用职权造成无辜者错捕、错判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9: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兰州8月12日电(记者宋常青)为完成禁毒任务获取名利,甘肃省兰州市两名禁毒民警滥用职权造成一无辜者错捕、错判。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11日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这两名民警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赵明瑞、民警倪兴刚二人多次要求东乡县农民马进孝提供毒品案件线索未果。2001年6月,为了完成禁毒任务获取名
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认为存在“合谋制造贩毒假案”的主要证据,是马进孝的供述。而马进孝的供述缺乏其它证据相互印证,且与案件的部分证据相互矛盾,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两名被告人也拒绝承认有合谋事实的存在,因此对于合谋的指控不予认定。 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侦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得知马进孝有贩毒嫌疑时,未对其进行进一步侦查,反而在贩毒假案的立案、破案报告等文件中隐瞒其真实姓名,贻误了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查清被诱骗坐台女犯罪事实的机会,造成对后者错捕、错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不是徇私枉法罪。 法院据此一审分别判决赵明瑞和倪兴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一审宣判后,两人均当庭表示不服并将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