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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见重庆官告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03:3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河南 赵志疆

  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少数居民强占公房,镇政府劝说无效,便将居民告上法庭。(据8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官告民”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去年深圳便发生过“官告民”事件,但最近重庆市出现的一起“官告民”事件还是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无论这一起官司的最终判决如何,它所具有的破冰意义无疑是巨大的。笔者这样说是因为此次“官告民”的背景事例较“典型”,它深刻反映了政府在处理类似纠纷中的理念、做法上的变化,值得公众期待。

  首先它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由强制实施到提起法律诉讼,从这个意义上看,镇政府的这场官司首先就是把自己摆在了和老百姓同等的法律地位上。

  其次,这件事也是对法律的一种尊重。长期以来某些地方的行政部门领导总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政府干预司法审判的现象比较突出。这种心态导致了一些领导对权力的欲望无限膨胀,进而脱离了法律的监督。

  第三,“官告民”也是当地镇领导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放弃原有的行政干预,把原本属于法律范畴之内的问题移交给法院,这种做法符合我国关于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的要求,在“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一句话,“官告民”打破了千百年来横亘于“官”与“民”之间的壁垒。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3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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