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首选举委员会委员下周一起领投票权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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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09:2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8月13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决定本月29日行政长官选举的投票站设于澳门旅游塔会展娱乐中心四楼大礼堂。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须于当日上午九时至十时内抵达投票站并办理登记手续。 此外,选举委员会委员须于本月十六日至27日期间,前往中华广场三楼选举协调中心领取由行政曁公职局签发的投票权证明书。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在本月29日行政长官选举日,选举委员会委员须凭本身的投票权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在上述管委会订定的时间内到投票站办理登记手续,然后才可领取选票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