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重大故障及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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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3:50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贵阳市质监部门对生产企业实行重大故障和重大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制度、生产条件变化报告制度、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月报制度。 获证企业的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故障(如生产流水线停机、运行不正常、锅炉非正常停炉等)以及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报告质监部门。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改建、扩建、改制、迁移获证产品在生产地点以及改变食品原材料、转变生产工艺、更换生产设备等,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贵阳市质监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备案表,并提交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的变更手续。 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需将上月产品出厂情况以《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情况月报表》的形式报贵阳市质监部门。质监部门不定期对企业出厂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企业整改。对伪造检验数据、不进行出厂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出厂销售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必要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涂艳艳 石力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