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经理“有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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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4:0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通讯员邢海记者屠传宏 宁波晚报讯原镇海区保安服务公司经理沈某通过高开发票金额、虚列购货品种等手段,侵占差额货款14万余元,昨天下午被镇海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了解,从2001年至2004年2月,镇海区保安服务公司曾先后向上海某电子公司、深圳某电子公司、宁波某电子科技公司等单位采购电子保安器材。沈某时任该保安公司经理,他让供货方高开发票金额、虚列货物品种,然后将公司货款汇给供货方。供货方则将高于实际货款的差额资金返还,汇入他个人账户。沈某以此手段,先后将本公司的144290元资金据为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