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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禁涨消息“泡汤”(新闻可以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9: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华诚 本报评论员 西风

  感觉自己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大凡看过昨天南京各报的人,恐怕再看今天的报道都有这个感觉。因为昨天物价部门还言之凿凿地对液化气商涨价申请说“不”,且严词拒绝的理由很充分。但今天,还是从这个物价部门反馈的消息:所谓驳回涨价申请纯属子虚乌有,只要气源价格不降,液化气价非涨不可。

  不是媒体说谎就是物价部门说谎;或者不是媒体听走了耳就是物价部门说漏了嘴。但不管怎么说,让百万百姓空欢喜一场的“液化气价不会涨”看来注定要泡汤了。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样看待这样的“泡汤”?

  物价部门有关领导解释说,春节以来气源价格一路飙升,由于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已达历史最高,加上货源紧缺,今年夏季气源价格不降反升,到8月中旬,南京及周边气源价格已纷纷突破每吨4000元大关,而现行的液化气价格仅为每公斤3.9元,已经形成了价格倒挂的现象,再加上用气量节节上升,几乎所有的液化气经营商都已多次向物价部门提出涨价申请。物价部门考虑到,如果长期使经营商处于亏损状态,可能导致市场供应不足,若再有社会用气户进行套购,将引起市场的混乱,由于保供比保价更重要,所以,只要气源价格一直维持在每吨4000元不降,瓶装液化气中准价就一定要涨。

  物价部门的解释不能说没有道理。液化气供气单位是个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它不可能或者不可能长期进行亏损经营,否则它就要被市场淘汰。原料价格涨了,其产品成本和价格不涨是有违经济规律的。就像粮食价格一涨,我们早点摊的煎饼包油条立马多收3角钱一样。赢利是每个企业天经地义的追求。所以,如果确属价格倒挂,供气商申请涨价无可厚非。

  但液化气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其价格的浮动十分敏感。政府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其价格进行调控,何况这种带有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享有部分垄断的优惠,它们的市场风险相对较少。如何在市场压力增大的时候兼顾到用户利益,想尽一切办法降低成本,维系市场体系中各方的利益均衡,是政府和企业共担的责任。这种均衡并非要政府掏腰包对气商财政补贴,它完全可通过气源降价时气商利润空间陡然增大进行“补贴预留”,“补贴预留”政府可以协调甚至是强制的办法实现。

  退一万步说,即使价格倒挂已超出供气企业所能承受的限度,中准价非涨不可,那有关涨价的信息透明度就必须跟上来。百姓也不是逢涨就骂,逢涨必怒。应该跟他们讲清道理,摆出账本,预报日程。很多道理不是很清、账本不是很真、日程不是很急的涨价项目不也顺利被百姓接受了吗?

  像这样昨天说不涨、今天涨定了的矛盾信息,企业一怒就软、百姓一闹就转的“变脸政策”,今后恐怕再也不能出现了。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4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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