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就王飞凌窃取国家机密案答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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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9:12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13日消息:据报道,美方最近称,美籍华人王飞凌7月25日因“窃取国家机密”在华遭拘押后,中方未按中美领事条约在4日内通报美方,王在羁押期间还受到不恰当对待。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今天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孔泉指出,王飞凌非法持有中国的国家机密,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王飞凌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已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于8月8日将其驱逐出境。 孔泉说,据了解,中国国家安全机关7月25日在上海依法对王飞凌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审查,随后曾两次向美驻沪总领馆通报此事,这种做法完全符合中美领事条约的规定。中国有关部门依法办事,无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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