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由民政部在京主办的促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论坛提出,应通过立法提高女村委会成员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1:11 法制日报

  促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论坛提出立法提高村委会女性成员比例

  本报北京8月13日讯(记者陈丽平)今天由民政部在京主办的促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论坛提出,应通过立法提高女村委会成员比例。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但目前我国农村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的比例仍比较低。据全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2000年底统计数据,全国设村委会731659个,村委会委员3150432人,其中女性493438人,女性比例仅为15.9%,平均每个村有0.67个妇女委员。

  民政部有关人士在论坛上提出,为保证村委会中有适当名额的女性成员,今后国家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或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时,应从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组、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人员组成中确定妇女比例,保证妇女选举权。

  民政部有关部门还就提高女村委会成员比例具体的程序规范提出了建议。

  民政部副部长陈杰昌在论坛上讲话。会上还举行了《农村妇女参与村委会选举实用手册》的首发仪式。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