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所得怎样分成 户外广告拍卖遭遇四大疑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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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6:56 新华网 | ||
记者昨日询问多位市民和广告界人士,大家表示,希望即将出台的办法能解决四方面疑问。 疑问一 收益可否先“洗脸”? 作为市政设施的人行隧道、天桥,其广告位都要纳入公开拍卖。但看到不少隧道、天桥环境脏差、屡治屡乱的的现状,有市民表示,拍卖的广告收益,是否可以不要全额上缴,而是分出部分资金,先“洗干净脸面”? 疑问二 拍卖所得怎样分成? 一位私企老总提出,户外广告各属其主,如果是市政府直属部门所有的,产权关系不过是从“儿子”收归“老子”,但如果是省属、中央等其它政府部门、国营企业所有,或者是像他一样的私人物业,政府如何实现公道分成? 据了解,目前有多种分成模式可供参考:“一刀切”,固定百分比分成;业主确定拍卖保留价,经拍卖超过保留价的余额归政府,或固定比例与政府分成;政府抽取一定比例的运作佣金,绝大部分收益返还业主。 疑问三 未来广告谁来管? 未来的户外商业广告由哪些部门管,一块广告牌出街前要过几关?不少业主和广告公司都十分关注。 据了解,有了规划部门的“准生证”后,广告牌将通过政府公开拍卖;广告最后出街前,还要领取工商部门的广告许可证。 疑问四 广告牌是否三年一拍? 由于东山口人行隧道一次性拍卖三年经营权,有广告公司猜测,是否将来的广告拍卖,全部三年一拍?而对于动辄几百万元的中标费用,一些中小型公司也表示经济压力太大,无力竞拍。 有关负责人回复,根据广告界惯例,小型广告所有权三年一换,大型广告所有权五年一换,但为了让更多中、小型公司也有机会参与广告拍卖,正考虑进行试点,分切标的,减少中标公司的经济压力。(记者/蒋铮) | ||